政协郴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郴州市政协环境资源界别及调整
部分委员界别的决定
(2024年7月24日政协郴州市第六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报中共郴州市委批准,经政协郴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协商决定:新增“环境资源”界别,并调整以下委员组成“环境资源”界别(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进勇 刘 敏(女) 李学民(女)
李桂华 肖安平 陈淦璋 欧阳海林
秦兆兴 徐彩莲(女) 梁 燕(女)
谌燕芸(女) 谢植平
作者:郴州政协 编辑:江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