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政协长沙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和职务变动等原因,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长沙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辞免罗辉琴(女)同志政协长沙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同意增补李爱民、冯伟桥同志为政协长沙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3日
编辑:蔡晓红

标准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