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政协召开常委会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对接会,正式启动2026年度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协副主席韩晓参加。

8月26日,市政协党组会议暨市政协十三届四十次主席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市政协常委会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和市数据局四个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常委会民主评议。会上,提案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民主评议工作组组长就如何开展好这次民主评议工作作了发言,被评议单位的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韩晓指出,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职责最有效的抓手,集中体现了政协的特色和优势。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既是推动提案建议落地落实的有力举措,也是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有效鞭策。他强调,开展好这次民主评议工作,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正确对待,积极配合。评议过程也是帮助各单位查找短板、发现问题、改进提升的过程,要把补齐短板作为推动今后工作更好开展的重要契机,积极配合评议各项工作安排。二是要抓住重点,精心准备。要聚焦重视程度、协商情况、答复质量和落实成效等关键环节,对一年来收到的提案进行全面“回头看”和系统梳理归档。要重点检视领导重视情况特别是“一把手”是否亲自挂帅、制度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要深刻把握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协商民主的鲜明特色,切实防止“为办理而办理”的倾向。三是要严肃纪律,客观公正。参加民主评议的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作出评价。四是要双向奔赴,凝聚共识。民主评议工作组与被评议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良性互动。同时,评议组要主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政协常委的沟通联系,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推动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市政协办宣传信息科
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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