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政协工委召开环保“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

区人大政协工委召开环保“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

4月7日,区人大政协工委将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邀请住区市政协委员、工委委员、乡镇政协工作者,召开环保“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区人大政协联络工委主任曾兰芝,区管委会副主任胡志刚参加。

会议解读了区人大政协工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了表态发言。

胡志刚指出,全区上下一要端正态度迎检查,政府带头抓执行、层层抓落实,区直部门提高思想站位,厘清问题清单,做好资料整理收集,高标准高效率完成环保督查工作。二要积极配合迎检查,区直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认真抓,对标环保执法检查内容,明确分工、查漏补缺,将工作逐项落实到位,确保高标准做好准备。三要认真整改迎检查,对整改出来的问题全部打收条,照单全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同时还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曾兰芝要求,要充分吃透弄通环保“一法一条例”的精神及政策,按照其规定推动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委员代表要紧扣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职能部门要对照“一法一条例”具体规定,紧扣各自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曾兰芝强调,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政府要占主导,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同参与的氛围。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到事前防御好,事后治理好,早发现、早处理。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杨迢

推荐
评论
      您的真知灼见远胜过“顶”“好”
      A 标准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