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免和增补市政协委员的决定

政协岳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辞免和增补市政协委员的决定
(2023年12月15日政协岳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商通过)

因工作需要和职务变动,政协岳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辞免下列20名同志政协岳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姓氏笔画为序):王  丹(女)、方景妍(女)、朱  平、汤  露、李政红(女)、杨驰军、邱玉强、佘万鹏、邹岳湘、张生才、陈书凝、易兴建、郑绍华、柳玲玲(女)、徐  煜、徐新楚、傅  峰、綦小广、谭  军(女)、谭  琴(女)


同意增补下列20名同志为政协岳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函宇、方欲林、龙  敏(女)、司马新义、朱  俊、刘  琛 、李  勇、李卫兵、李子默、李伟峰、杨相来、陈方波、陈礼林、陈念军、周雄刚、胡  伟、龚志军、鲁  勇、曾  艳(女,苗族)、廖  广



   编辑: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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