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和职务变动,政协岳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辞免下列20名同志政协岳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姓氏笔画为序):王 丹(女)、方景妍(女)、朱 平、汤 露、李政红(女)、杨驰军、邱玉强、佘万鹏、邹岳湘、张生才、陈书凝、易兴建、郑绍华、柳玲玲(女)、徐 煜、徐新楚、傅 峰、綦小广、谭 军(女)、谭 琴(女) 同意增补下列20名同志为政协岳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函宇、方欲林、龙 敏(女)、司马新义、朱 俊、刘 琛 、李 勇、李卫兵、李子默、李伟峰、杨相来、陈方波、陈礼林、陈念军、周雄刚、胡 伟、龚志军、鲁 勇、曾 艳(女,苗族)、廖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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