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区政协专题研究并审议《政协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实施方案》。全体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室主任参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省政协“7+4+5+3”履职重点工作落实,促进我区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重点工作。根据省政协工作部署安排,从今年起,区政协启动开展“改善生态环境”民主监督,聚焦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重点围绕改善生态环境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倡导绿色发展情况等3个方面,对15个相关区直单位和16个乡镇(街道、园区),以协同联动监督、主席会议常态监督、派驻民主监督小组监督测评排名等7种监督形式开展“改善生态环境”民主监督。
陈铁军指出,民主监督是政协三大主要职能之一,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落实省、市政协履职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行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专项民主监督工作。
陈铁军强调,改善生态环境任务繁重,专项民主监督涉及面广,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民主监督中的主体作用。助推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何丽 编辑: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