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协字〔2023〕10号   政协沅江市委员会 关于沅江市诉源治理现状与对策的调研报告

 

 

 

 

 

沅协字〔202310

 

政协沅江市委员会

关于沅江市诉源治理现状与对策

调研报告

2023年6月28日政协沅江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八次会议协商通过)

 

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市直委员活动组,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市工商联:

抓好诉源治理工作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根据今年年政协工作的安排市政协社法委及部分政协委员下沉到市法院立案庭、速裁庭、民二庭和草尾法庭、南大法庭、泗湖山法庭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交流等方式对我市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沅江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诉源治理新模式,探索形成以诉源预防为先导、非诉解纷在前端、司法裁判为终局的诉源治理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2年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数下降6.9%、诉前纠纷化解率上升86.8%、万人成讼率持续优化,以诉源治理之“优”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之“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信。

(一) 共建共治,构建党委领导诉源治理新路径

诉源治理是系统性、全局性工程,不是“法院一家的事”,一定在党委的领导下形成合力。

党建引领“一盘棋”格局。建立党委领导下的矛调中心,承担起引导、分流、保障和监督主体的职责,推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联系会议制度,由法院主导转变成党委领导、各方参与、多措并举,促使本地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部门及相关机构紧密结合,从而将各参与主体“各自为战”走向集约管理,畅通信息交互,优化资源配置。在各单位紧密配合下,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45信访案件,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家事纠纷案件,特别潜在人身伤害性风险案件,提前向各分管单位预警,将风险前端化解、多元分流化解,实现家事民事案件恶性事件发生。对批量性案件区分常态化与非常态化,在合法性的前提下,保持裁决“同案同判”的横向平衡和纵向延续。

融合互促“一体化”推进。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需要实现由解纷力量的“物理融合”到解纷效果的“化学反应”。市人民法院推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六项职能成建制入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民法庭与乡镇矛盾调解中心一体共融、网格法官下沉村社社会治理工作站,打造“法院+商会”、“法院+金融”“法院+”等多个诉源治理平台,设立多行业诉源治理工作站。今年3月,沅江市人民法院驻工商银行诉源治理工作站成立,现场即调解一起涉案额达299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金融类纠纷化解在萌芽,过滤在诉前,解决在前段,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省时便捷的纠纷处理渠道。

诉调衔接,健全“一站式”诉源治理新机制

市人民法院建立“一站式”诉调衔接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多元融合、就地就近的解纷服务。

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健全“党政主导、法院指导”的诉前化解机制,协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涉诉纠纷“一窗受理、三级联动、多元调处、诉调衔接”,推动“案件赋码”当事人或者律师通过扫码将其意见建议,评价案件情况直达院庭长,督查部门全流程跟踪回访,依托专业化、品牌化调解组织,近一年来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568件。完善“依托党政、法院主办”的诉后解纷模式,拓展道交、物业、金融等类型化纠纷解决路径。

构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市人民法院全面优化诉服中心3.0服务功能,深化“程序空转”治理专项行动,努力让当事人涉诉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通过四级法院一体化协作体系,网上和跨域立案双发力,由协作法院代管辖法院接收、上传诉讼材料并且反馈当事人结果,真正实现异地诉讼、“家门口”立案。去年11月,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同建设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武汉海事法院沅江诉前调解中心在船舶产业园挂牌成立,截至目前,共受理沅江区涉船舶企业纠纷46起,为沅江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船舶制造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集成“一站式”普惠司法共享。谋深做实“建管用融宣”五字文章,全面推进镇街、村社及特设“共享法庭”建设,实现场所设施、网格法官、有礼案例、解纷资源、司法服务五个共享。以“掌上法院”为蓝本,同步推进市域“基层治理平台+共享法庭”建设,不断深化“共享法庭”与基层治理“141”体系(“1”即市级社会治理中心,“4”即乡镇街道基层治理综治工作、监督执法、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四个平台,“1”即村社网格)衔接贯通。充分发挥“共享法庭”“5+1+X”功能(“5”指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五项功能,“1”指司法协助,“X”为各地自选模块)在诉前调解中的作用,打造以“共享法庭”为底座和支撑,人大代表联络站、公安警务站、人民调解、“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四大法治元素与“共享法庭”融合互促、助推基层治理的法治共同体,着力打响沅江“共享法庭”融治理品牌。

延伸职能,增强防治结合诉源治理新动力

诉源治理不能造成新的“立案难”,而是要有效过滤引导部分案件走非诉讼渠道处理。

规范诉讼行为,防止“不正常”案件。处理好立案登记制和诉源治理关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超期调解等情形自动检测预警,形成闭环管理,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落实分调裁审机制,坚持将“诉源治理”贯穿到所有案件、所有流程,努力提升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着力减少“虚假案”“案中案”“案生案”,力争以最少流程、最短时间、最优服务,一揽子解决当事人核心诉求。

主动上门服务,防止“不必要”案件。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送政策、优服务、解难题”行动,沅江市人民法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走访46次,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实际问题。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全力完善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高效审理涉企案件,妥善化解企业纠纷。

走好群众路线,防止“不合理”案件。全面推行“三关五问”工作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基层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庭后十五分钟”以案说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形式,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以“小案件”与沅江“文化兴市”战略相结合,引导群众树立“和为贵”“无讼”的价值取向。

二、问题及原因

一是源头解纷的理念尚需进一步加强。当前,部分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实践中,无论是人民群众还是部分机构,对于“有事找法”和“有事找法院”的界限仍然未能厘清,普遍认为法院就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责任主体,进而出现不分情形地将矛盾纠纷推向诉讼的情况。

二是诉源治理新格局需进一步完善。实践中,诉源治理工作逐步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但部分相关职能部门并不重视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在纠纷化解的资金、场所等方面保障不足,特别是法庭建设上还需要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一定程度上影响调解工作的最终效果。

三是遏制诉讼增量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诉源治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切实化解“人案矛盾”。但从2019年明确将“诉源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列入“五五改革纲要”并大力推进以来,市人民法院收案数量持续高位运行的态势并未得到有效缓解。从全国法院来看,近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72.2万件,全国法院结案总量年均增长5.2%,案多人少矛盾依旧突出。

四是多重因素制约诉前调解成功率和有效性。一方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基层调解员由社区干部、热心群众等兼职担任,尽管具备丰富的生活阅历,但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另一方面,履职待遇不高,部分专职调解员每月收入仅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兼职调解员系街镇公务人员担任,不能领取专项经费补助,缺乏工作动力。此外,社会认同不够,不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存疑,更倾向于获取盖有法院印章的判决。

三、对策及建议

(一)坚持党委领导是前提,必须立根铸魂、强基固本

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坚持多方联动是关键,必须上下联动、干群同心

要把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着力在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关口上管控诉讼增量。司法是诉源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但如果没有党委领导下的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协作配合,诉源治理将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因此,一方面,需要司法机关抓末端、治已病,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尽可能组织调解,力促案结事了;另一方面,也需要行政机关、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积极协调配合,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等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

(三)健全工作机制是保障,必须立足实情、把握大势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用制度来规范和保障有关部门在诉源治理这一系统工程中的正常履职。要结合沅江实际情况,突出产业特点,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对非诉讼解纷力量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程序及业务方面的指导力度,完善司法确认等相关工作流程,提高矛盾纠纷合力化解质效;要建立在线多元解纷机制,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在线诉调对接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菜单式解纷服务;要建立诉前调解自动履行激励机制,引导当事人及时妥善处理纠纷。

(四)加强法庭建设是关键,必须迎难而上、久久为功

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要把调解工作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努力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要将服务乡村振兴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着眼点,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巡回审判、送法进乡村等活动,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要将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庭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强化物资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等,充分发挥其身处一线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为实现沅江的安定和谐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

 

 

政协沅江市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政协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75日印发

   编辑:邬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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