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知识:如何写好政协提案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全局性、综合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质量是提案的生命,关系到提案工作乃至政协工作的全局。写好提案的根本是要做到心怀“国之大者”,情系“民之关切”。撰写提案应开门见山,行短文、说短话,讲真话、出实招,让人一看就懂,能引起共鸣。为了帮助委员们提高提案撰写质量,注重提案提质增效,我们从选题、调研、建议等方面以理论简述和案例分析的形式与大家共同学习。

一、选好题

高质量的提案首先要选好题,题目选得准不准,对提案质量和效用关系很大。选题的标题要体现高度概括性,准确表达主要事实和目的意义,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中心工作选择提案题目。通过党政部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以及与党政部门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党政部门提供参考。

二是从自己从事的工作中挖掘提案题目。选题时应尽可能地扬长避短,从自身的优势领域中选,从自身最熟悉的问题中选,这样才会得心应手,发挥自身的优势,提出有特色且针对性强的高质量提案。

三是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选择提案题目。平时要注重与本界别人民群众交流,与社会各界人士接触,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了解社情民意,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另外,选题相对集中和连续。正如搞科研一样,要想出高水平成果,必须长期坚持于一个领域甚至一个问题深入地做下去。这就要求政协委员在提案调研和撰写上有大致的方向和计划,选好切入点,逐步积累,从小到大,从个案到整体,逐渐递进和深入,争取成为相对熟悉有关领域和问题的行家里手。

下面,推荐一份全国政协优秀提案案例供大家学习借鉴。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599号提案

题  目:关于健全完善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提案

提案者:农工界

内  容:

近年来,我国统筹谋划推动医疗救助工作,各省市对医疗救助制度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但在法律制度、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综合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有:

一是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已有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是专门性医疗救助立法,且原有的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如《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医疗救助急需立法上的统一。

二是缺乏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民政、医保、卫生、残联等部门的相关政策存在不统一现象,造成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方式和救助内容等重叠交叉,制度运行成本高。

三是救助运行机制不统一。医疗救助经办部门权责不清;缺乏统一的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缺乏固定的按比例提取的医疗救助经费预算,对医疗救助资金等监管乏力,医疗救助程序复杂;对因病致贫返贫人群实施医疗救助较难;各工作部门数据信息无法及时交换共享;跨省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保障力度不足。经办人员保障力度不够,机构改革后从事医疗救助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基层医疗救助工作对接部门尚未明确。医疗救助资金保障力度不足,阶段医疗救助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筹集渠道较窄,社会筹资力度弱,资金总量不足;脱贫攻坚以后,如其他部门保障措施不再实施,可能造成医保部门压力陡增;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较低,罕见病医疗保障政策缺失。

建议:

一是构建医疗救助法律体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制定《社会救助法》,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强化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各地区的各种社会救助。建议及时颁行《医疗救助条例》,设置总则、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标准、救助程序、救助资金、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章节,规范和指导全国医疗救助工作,整合现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托底保障功能,各省市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是出台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整合目前所有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以外的以政府筹资为主、有完整制度体系支撑的不同类型医疗救助措施,建议国家医保局及时出台指导意见,省级层面制定实施意见,构建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完善、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体系。

(参考来源: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

该提案作为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挑选出的全国政协2021年度好提案之一,选题精准,值得借鉴学习。

从选题内容上看,该提案具有强烈的“中心意识”和“精品意识”。近年来,我国统筹谋划推动医疗救助工作,各地对医疗救助制度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但在法律制度、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综合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因此,该提案选题正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改革发展重大问题。

在认识到目前存在统一法律制度的缺乏、统一医疗救助政策的缺乏、救助运行机制的不统一、综合保障力度不足等问题的基础上,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眼,以“我国医疗救助制度”为切入点,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进行研究,积极出谋划策,有效地符合提案选题良好的出发点。

此外,该选题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关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危冷暖息息相关、长期没有解决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充分体现了选题的“人民性”。作为关乎所有社会成员健康民生福祉的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所涉及关系的复杂性与运行环节的多重性也决定了健全完善该制度及与之配套的法规体系具有必要性、紧迫性,更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初心的良好体现。

二、深入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一份优质的政协提案是建立在社会现实情况正确分析基础上得到的。唯有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到症结、有的放矢,才能提出精准、可行的建议。那么,如何开展社会调研呢?

首先,要深入基层调研获得第一手资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听、多看、多思、多学,取得第一手资料,准确掌握问题的实质和要害,获得解决问题的真切启示。调研中要尽可能搜集与选题相关的内容与信息,进行分类整理,要注重了解全面情况,既要了解好的一面,又要了解差的一面。通过调研除了找到问题背后真正的原因,还要着力于获取调研对象对解决这个问题的看法,他们的建议应认真参考。

其次,要多渠道了解政策和信息。既要同有关部门了解问题,又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还要注意倾听专家的意见,更好地把握材料的准确性。得出的结论要经得起推敲,从而使提案基本达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多读权威公众号,这是重大问题的信息来源。比如全国、省、益阳市和沅江市政府、政协等方面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最新政策精神等。多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多参考文献中专家最新观点和其他各地经验。

最后,要尽量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提案解决问题必须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按法律和政策执行,通常又存在诸多实际困难。因此,调研和撰写提案过程中就需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从而进一步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措施,了解工作推进情况,解决问题的关键和瓶颈何在。撰写提案不与有关部门沟通,会导致信息不明、要害不清、办法不当,降低提案的价值和成效。

下面,推荐一份全国政协优秀提案案例供大家学习借鉴。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01号提案

题  目:关于加强快递员权益保障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提案者:强卫

内  容:

截至2020年底,我国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00多万人,成为当下一支数量庞大的新兴就业群体。

一、存在的问题

快递员作为新经济业态下呈现出的新兴就业群体,具有灵活性大、人员多、年龄轻等特点,其中并不乏拥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但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职业环境,快递这一新经济业态将难以持续健康发展。

1.社会融入仍有差距。一是缺乏职业认同。一方面,快递员自身缺乏对本职业的认同,缺乏自豪感和自信心;另一方面,社会上部分人对快递员行业存在偏见。二是缺乏沟通机制。快递员行业普遍面临单方面的制约,没有为快递员提供申诉的平台。三是缺乏发展前景。大多数快递员对未来发展充满迷茫,看不到行业发展的希望。

2.权益保障有待提升。一是社会保障普遍较低。大多数快递企业都没有为快递员购买“五险一金”,只有少数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二是劳动维权存在盲点。大部分快递员没有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有问题时难以按《劳动法》维护权益。三是社会福利难以享受。快递员平均工资在4000元—7000元不等,很难享受到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方面的社会福利。

3.安全意识普遍淡薄。一是遵纪守法意识不强。快递员违反交通法规,逆行、闯红灯等情况较为普遍,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日常监管存在盲区。大多数地方都没有出台关于快递投送车辆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对车辆和人员实行上牌或证照管理,存在监管盲区。三是购买保险意识较弱。企业很少为快递员缴纳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大多数快递小哥没有为自己购买保险的意识,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很难得到工伤保险保障。

建议: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从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的角度,在社会融入、职业发展、权益保障等多方面给予快递员关注,补齐短板,完善机制,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服务城市、发展城市,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社会尊重和创造美好生活。

一要提升社会融入度。建议国家邮政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督促和约束企业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加强对快递员职业发展、福利待遇、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关怀。建议总工会等部门要建立和畅通快递员等群体的诉求渠道,引导企业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要增进广大群众对快递员的理解和包容,提升快递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建议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快递行业的职业培训引导,让快递行业成为有希望的新兴职业。

二要加大权益保障力度。建议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进一步明确快递员和企业之间的用工关系,进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在法律层面要健全约束机制。要加大对快递员劳动合同签订和“五险一金”缴纳的监管,解决快递员职业伤害、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障等相关问题,特别是要构建平台经济下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快递员的合法权益。建议住房保障部门出台一些快递员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或是房屋租赁补贴政策。要推动建立由邮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医保、行业协会等部门、社会组织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帮助快递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规范行业管理。

三要加强行业监管治理。建议国家工信部门要对快递车辆制定统一标准,同时要加大对非法生产、改装的打击力度。交管部门要加强对快递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管,既要对快递车辆实行上牌管理,又要对驾驶员实行驾驶证管理。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快递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建议国家发改委部门要对快递行业的价格竞争进行监管,避免形成恶性竞争,损害快递员的利益。建议国家邮政部门与交管部门要进行联动,在车辆上牌和人员上岗方面做好前置审核,督促企业要为快递车辆和快递小哥购买相关车辆和人身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

(参考来源: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

作为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挑选出的全国政协2021年度好提案之一,调研深入细致,现状分析数据有力、情况清晰,值得借鉴学习。

从现状情况的分析可看出,提案人做了充分的调研。近年来,随着快递行业的兴起,这一新兴就业群体日益壮大,提案人调查了该行业整体规模情况,获得的具体数据可看出快递员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该行业已出现或潜在的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关注。

从提出问题的分析可看出,提案人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访问了一定数量的快递员、快递公司以及社会群众,在与调研对象面对面交流中,听民声、察民情,了解到快递员自身职业认同感、遵纪守法意识、购买保险意识,以及社会对快递员行业的认知、快递员行业的沟通机制、发展前景、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社会福利等方面情况,梳理出了社会融入仍有差距、权益保障有待提升、安全意识普遍淡薄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为撰写高质量政协提案提供了真实数据和实际情况。

总体来说,可以看出提案人的调研源于实际生活,深入基层一线获得第一手信息,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有详实依据支撑,能从不同方面作印证。同时,在具体问题表述中事实清楚、数据详实、有理有据,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对调研收集的信息、观点和建议进行梳理分析、科学研判,形成表述清楚、文字精炼、分析深入、建议可行的政协提案。

三、科学建议

建议是提案的核心所在。一份提案好不好,质量高不高,关键看建议。一件规范的提案要做到“三有”,就是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而一件高质量的提案,除了有情况、有分析,最主要的是要有份量、有价值的建议。对于解决具体问题类提案,要能够提出帮助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或可行性办法;对于意见建议类提案,要提出具有前瞻性、开创性或监督性的内容,切口小、靶向准、建议实。那么,如何提出好的建议呢?

在内容上应注意把握四点:

一是要切中症结。就是所谓的针对性。提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一件好提案的“药方”必须抓住病根,击中要害,切不可面面俱到、泛泛而论。

二是要创新对策。提案最关键、最核心之处就在于创新对策。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战略的眼光来观察社会的发展,以发展的观点来研究面临的问题,着重在预见性、创新性上做文章,寻求开拓性的对策,提出突破性的措施,为承办单位研究和解决问题打开新的思路。

三是要客观公正。这就是所谓的科学性。具体来说,要做到“四个符合”,即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客观条件、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政策法规(要说明的是,对政策、法律的制订与实施提出提案时,如果有些重要建议必须突破现行的政策法规,那就专门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修改问题提出提案;一般提案的建议尽量不要超越现行政策法规的范围)。

四是要切实可行。这就是所谓的可操作性。主要有两层含义:一要切实,内容实在,招数具体;二要可行,条件允许,便于落实。这一点非常重要,否则,承办单位将无法落实。一般情况下,涉及的承办主体不宜过多,要尽可能集中,这才有利于提案的办理落实。

在工作中应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知情。这是提好建议的重要前提。提案者要进一步在知情上下功夫,要通过各种途径知情明政。

二是调研。这是提好建议的基础,强调要做到“四个深入”,即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一线,深入现场。

三是沟通。这是增强建议的针对性,使提案提到点子上的重要环节。主要是强调提案者同承办单位事先要沟通。

四是论证。这是博采众长、升华建议的过程。所提的意见建议应反复论证,尤其要注意听取提案所涉及群众的意见,看是否反映了他们的合理要求。

总之,提案的建议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得明确具体,实事求是。如果建议写得不够明确,含含糊糊,或要求不够合理,或可行性差,必将造成承办单位难于办理,无法有针对性地做出答复,失去或降低提案的价值,难于收到预期的效果,也影响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

下面,推荐一份全国政协优秀提案案例供大家学习借鉴。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638号提案

题  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提案

提案者:杨军

内  容: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民用建筑的高度、密度不断加大。由于高层民用建筑存在高度高、体量大、功能结构复杂、居住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火灾扑救难度大等问题,消防安全仍然存在隐患和薄弱环节。

一是消防责任落实仍有缺位。《消防法》对各部门权责要求较为宏观,对查处涉及消防违法行为的职责划分较为笼统;部分社区尚未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应急能力弱;部分物业消防业务不熟悉,监管能力差。

二是消防设施和控制系统形同虚设。不少高层民用建筑竣工验收时对消防设施检查比较严格,一旦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就处于无专人值守管理、无设施监控运转的状态,甚至被挪作他用。

三是安全隐患突出。消防通道被占用现象比较普遍;消防设施维保机制不完善,专项维修资金不足;一些老旧房屋电气线路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安全素质有待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不够经常,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高层逃生装备和应急自救技能缺乏。

建议:

一、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按照“责权同步、管治同频”思路,出台高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厘清辖区政府、住建、公安、城市管理、消防和物业管理职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二是推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等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共享、联查联办机制。三是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乡镇街道明确承担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四是发改、市场监管、财政、人社、人民银行以及消防等部门,出台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将单位及个人消防安全承诺、行政处罚等情形纳入消防安全信息归集范畴,拓展治理手段。

二、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结合“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研究出台消防队站建设五年规划,将消防设施建设、电气线路改造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配备高层建筑消防装备。二是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按职责承担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和维修保养等任务,凡新建、改建道路同步规划建设消火栓,严格落实《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三是进一步规范施工许可、质监、安监等手续,强化消防工程全过程服务。四是推广老旧高层建筑安装简易喷淋装置、应急广播以及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无线手动报警、无线声光警报等设施,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三、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对照设计标准和竣工验收条件进行专项检查,弥补设施、系统、专人防控短板。二是设立专项改造基金,把无物业、无开发建设单位、消防设施不完备的高层建筑纳入改造范围。三是住建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管理职责,没有物业和管理单位的,指导其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将高层建筑消防预警系统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中心,加强消防安全动态监管。四是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抓好发布通告、划线管理、组织清理、执法整治、约谈警示、宣传曝光、熟悉演练等措施;建立消防车通道管理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五是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私拉电线、违规和超负荷用电等问题。

四、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范畴,将“消防进军训”等纳入年度课程计划。二是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加强在重点时段、重要栏目和重点版面的宣传力度。三是建立行业部门、街道、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的培训机制,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的“明白人”“守护人”。四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利用信息平台,高频次发送消防提醒,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五是配备高层建筑逃生装置装备,提高居民自救能力。

(参考来源: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

作为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挑选出的全国政协2021年度好提案之一,该提案提出的建议聚焦问题、措施具体,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值得借鉴学习。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因高层建筑可提高土地使用率,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城市中各类高层建筑拔地而起,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该提案建议充分聚焦所提出的问题,在言简意赅地阐明需要解决的四个方面问题后,针对每一个问题都逐一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措施详实、条理清晰、客观实际。

比如,针对“消防责任落实仍有缺位”的问题,从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的角度,提出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查联办机制、明晰乡镇街道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出台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四个方面的解决办法。其建议考虑全面,正中问题症结,做到了有的放矢,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再如,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建议中提出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从对照设计标准和竣工验收条件进行专项检查、设立专项改造基金、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将高层建筑消防预警系统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中心等方面给出了十分具体、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没有含含糊糊、泛泛而谈,而是见解独到、言简意赅地提出了工作方法、步骤、措施。

总的来说,该提案充分结合实际,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作用。建议的事项经过努力都是能够办好的,同时建议的内容集中,符合提案一事一案的要求,所涉及的承办主体都集中在该业务关联的几个部门,有利于提案的办理落实。该提案建议集中反映了提案目的,充分体现了提案献计献策的水平。

   编辑:邬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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