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牢“守查保”  打造食安城

  近年来,宁远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遵循,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平稳可控、稳中向好。2023年,我县成功创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这是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幸福度和满意度的战略举措,也是彰显“头雁效应”的责任担当。我们必须持之以恒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在产在营食品市场主体6188户,全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A、B、C、D四级食品市场主体全部配备包保干部。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守查保”、“护苗”、“年关守护”等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发现问题412起,整改完成率100%。44家省市级龙头企业、“二品一标”及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74个产品全部纳入省农产品“身份证”平台管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三清单一承诺”,257家学校食堂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强化“日常监管”+问题整改、“互联网+”监管、督查推进与情况通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2条、示范街店和诚信示范单位54家,九嶷时代广场区获首批省级夜间消费聚焦示范区。全年共查办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违法案件120起,“12315”热线受理投诉举报230起,移送公安立案查处1起,打击处理5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基层监管队伍人员、经费、设备、监管手段和技术支撑与实际工作有差距,监管对象多,但监管人员少。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工作设备装备不足,专业检测人员比较缺乏,检测设备资源不多且比较分散。

  2.食品安全保障有待加强。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和部分乡村中小学校起点低、规模小,专项经费得不到保障。同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存在宽、松、散等现象,部分经营主体责任心不强,导致食品安全管理难度加大。

  3.社会共治水平还需提升。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涉及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部门之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机制不够高效顺畅。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由村干部兼任,业务不熟,专项经费无法保障,协管作用未有效发挥。

  三、对策与建议

  1.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党政同责“领导力”。要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压实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加强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评议考核、定期联系会议等工作机制,推动地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落实。

  2.推动示范创建,发挥典型探路“引领力”。要继续保持推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势头,构建“八大体系”,突出“十二大”攻坚行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紧扣文明城市、卫生县城等创建活动,开展“多级联创”、“多创联动”,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美誉度。

  3.加强能力建设,提升隐患治理“管控力”。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综合运用企业自查、现场检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手段,通过监测会商、定期研判、风险交流等形式,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要强化队伍保障,围绕监管人员、协管人员、从业人员不同主体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实行考核上岗。

  4.深化改革创新,锻造数字科技“支撑力”。要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强化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推动全县餐饮单位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范围,探索食安监管“机器换人”,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智慧监管,帮助监管人员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解决基层人手少、任务重的难题。

  5.强化监管整治,加大严惩重罚“震慑力”。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罚,用最严格的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要定期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为群众打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坚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采取处罚到人、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措施,坚决遏制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6.完善综合监督,构建食安部门“联合力”。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县食安办要加强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发挥抓手作用,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统一、工作步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作者:陈国宏    编辑:曹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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