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收缴、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设立蓝山县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户,规范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实行专门管理、专款专用、透明使用,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修复相关工作”。蓝山县政协常委、检察院副院长欧健如是说。5月9日,蓝山县政协“有效落实常态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千年鸟道’生态品牌”专题调研组赴蓝山县检察院开展调研,邀请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三家单位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保护“千年鸟道”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听取他们关于落实常态长效机制,打造“千年鸟道”生态品牌的意见和建议。
县检察院从“打击+修复+治理”等方面介绍了去年10月份以来的涉候鸟保护案件办理情况,着重讲解了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户的必要性;县法院针对老百姓对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的认识、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替代性修复以及第三方评估等方面发表了相关看法;县司法局从如何开展普法工作、加强新媒体舆论导向、形成政府和民间良性互动等方面阐述了切实提高老百姓法律和道德意识,引导民间力量参与候鸟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们纷纷踊跃发言,与政法部门开展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调研组指出,将充分吸收与会人员提出的真知灼见,开展进一步的调研和论证分析。政法各部门要通力合作,打好组合拳,当好生态环境守护者与生态法治宣讲者,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沟通,形成打击合力,继续用好巡回审判这一生动的法治教育手段,把法庭搬进案发地审理案件,将法律知识送到村民身边,提醒村民不能捕杀、购买、消费野生动物,以案释法,达到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普法教育,从孩子抓起,从娃娃抓起,提升全民的法律意识,调动广大老百姓参与积极,共同营造爱鸟、护鸟和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切实打造好蓝山县“千年鸟道”生态品牌。
作者:廖锦兰 骆腾 编辑:欧阳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