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政协“三个明确”做好绩效考核评分工作

2023年8月30日,新田县召开十届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新田县2023年政协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明确了绩效考核对象、考核分值、考核指标和评分体系,发挥好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履职尽责。

一、明确绩效考核对象。为全面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精神,根据《新田县2023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明确此次绩效考核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及中央、省市驻新单位。

二、明确绩效考核分值。根据《新田县2023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政协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部分,共占2分。审议通过的《评分细则》按照百分制确定各项考核指标分值(支持政协履职工作占50分、政协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占50分),对各单位进行评分,最终再折合成全县统一的考核分值。

三、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体系。一方面,支持政协履职占50分:一是党(工)委(组)重视占5分。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政协工作,党(工)委专职副书记联系政协工作,安排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作为政协专干。县直单位及中央、省市驻新单位党组或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政协工作,确定1名班子成员联系政协工作。二是支持政协履职占15分。积极参与县政协组织开展的各类会议、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民主评议等履职活动,对本乡镇(街道)本单位开展的活动要大力支持并全力保障,积极配合上级政协的调研、考察、检查等工作。三是支持委员履职占15分。对本乡镇(街道)、本单位的政协委员参加各级政协组织的会议、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民主评议、学习培训等活动大力支持并全力保障,对其他政协委员到本乡镇(街道)、本单位开展的调研视察、协商议政等活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四是信息报送工作占10分。按时完成县政协办公室、各专委会下达的各类信息资料报送工作任务,不按时报送的每次扣1分,逾期不报的每次扣2分。五是学习宣传工作占5分。加强对各级政协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湘声报》、《文史博览》等政协报刊的学习和宣传。另一方面,提案、建议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民主监督交办问题、政协云“微建议”等办理落实情况占50分,即基础工作10分、办理情况30分、办理实效10分。对办理不及时、程序不到位的,每件扣2分;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回复的,每件扣5分;办理敷衍了事、质量不高,明显达不到办理要求的,每件扣5分。对民主监督交办问题、政协云“微建议”办理不到位的,每件扣2分。提案者通过政协云或其它方式对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测评,“满意”不扣分、“基本满意”每件扣1分、“不满意”每件扣5分。在县半年督查、年度督查中被通报的单位,每次扣5分。

作者:县政协 骆月平 侯玲芳    编辑:刘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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