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关键词:“保护和利用各民族优秀文化资源推动我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
主题分类:文化、卫生、体育 |
发布单位: |
发布地区:湖南省省本级 |
“保护和利用各民族优秀文化资源推动我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
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政协2024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省政协将“保护和利用各民族优秀文化资源 推动我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作为年度重点协商课题,由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具体承办。3月至9月,由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肖百灵带队,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组织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省直厅局有关同志在省内邵阳、常德、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湘西等地开展实地调研,赴海南、甘肃开展对比调研,并通过三级联动等方式邀请常德、益阳、郴州、永州、怀化、湘西等市州和江永、通道、凤凰等县开展联合调研。调研组深入民族地区了解优秀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情况和存在的短板及问题,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省直厅局、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综合形成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做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采取有力措施,我省民族地区优秀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不断优化。法律政策机制持续完善。出台《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湖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湖南省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指导性文件,为保护利用我省民族地区优秀文化资源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区域性整体性保护明显加强。全省拥有4个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区(实验区),其中,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土家族、苗族及其他民族文化遗产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传承、展示和合理利用。
(二)优秀文化传承发展亮点纷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扎实有力。全省民族地区共有国家级非遗52项、省级非遗205项,湘西老司城遗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苗族赶秋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建成湖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有效整合利用民族地区非遗资源。申报认定国家级非遗传承人51人、省级非遗传承人218人,吉首大学等6所院校入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民族古籍整理研究成果丰硕。抢救搜集少数民族古籍资料200余种8000万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搜集登录我省少数民族古籍条目近3000条。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序推进。编制《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5-2030)》《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技术导引》等指导性文件,有序推进各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我省民族地区408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省58%。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有质有效。开展湖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五项工程”,推动武陵山片区革命旧址群、长征文化线路和革命名人故居群保护展示提质。通道转兵会议旧址和纪念馆、桑植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馆、花垣十八洞村等入选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取得实效。实施“最美潇湘文化阵地”“门前十小”等具体举措,民族地区已实现文化馆、图书馆“全覆盖”,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2万余个。民族节庆和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支持举办城步“六月六山歌节”、吉首鼓文化节、江华瑶族盘王节、通道大戊梁歌会、凤凰苗族银饰节、桑植民歌节等节庆文化活动,开展“送戏下乡”3万余场,成功申办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唱响新时代的“最炫民族风”。文艺创作成绩斐然。打造了《十八洞村》《大地颂歌》《石榴花开》等一批优秀文艺和影视作品。花鼓戏《蔡坤山耕田》荣获第24届曹禺剧本奖,《月光紧追不舍》《“海牛”号》获第13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四)文化产业发展日见成效。文旅产业稳中向好。打造了4条“旅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线路,提质升级大湘西12条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全面构建“一环两纵四横”景观长廊和大湘西全景环线。2023年,全省民族地区接待国内外游客总人数达1.4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685.11亿元。文创产业有序推进。民族手工艺民品企业贷款贴息逐年上升,2023年我省民贸民品贷款贴息中央引导支持资金6698万元,有力推动民族手工艺企业的发展。湘西苗绣、土家织锦、侗锦织造等传统工艺产品生产已初具规模。产业园区建设初见成效。张家界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累计投资14.24亿元,建成民族文化产品创新研发展示平台。湘西酒鬼酒生态文化产业园入选湖南工业旅游精品线路,成为湖南工业旅游新地标。
二、海南、甘肃省发展民族文化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和政策保障。海南省出台《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从少数民族文化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主管部门职责、保护和管理、认定和传承、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甘肃省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石榴籽”工程。
(二)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在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工作中,海南、甘肃两省各级政府始终把改善和优化民族文化基础设施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为民族文化事业办实事、解难题。各市县积极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城乡文化覆盖工程”,集中力量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海南省建成民族博物馆,通过实物、文字、图片、录像介绍从新石器时期到海南解放的各个历史阶段海南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奋斗、建设海南的历史。甘肃省武威市博物馆致力于文物收藏、保护和研究工作,获评国家一级博物馆。
(三)多举措保护传承优秀文化资源。两省民族文化研究展示站位高,重视文化资源的活态保护传承。海南省站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华文明探源的背景下审示黎苗民族文化,既有多元,更有一体。建设白沙、五指山、乐东黎锦技艺传统工艺工作站,在保亭、白沙、东方等市县设立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举办“三月三”节日庆典、非遗琼剧文化节等活动,让民族文化与现代生活相连接,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甘肃省站在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重要发祥地、守护好中华文脉的高度,致力建设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典范和敦煌学研究高地。实施甘肃戏曲振兴计划、传统节日振兴计划、曲艺传承发展计划,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广泛开展春节社火、民歌比赛、万人锅庄、万人拔河、那达慕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共事共乐。
(四)积极开发文化旅游产业。两省立足地方特色,积极将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相结合,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生态、文化、民俗等资源优势,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打造民族文化旅游品牌。保亭槟榔谷景区依托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黎族船型屋营造技艺、黎族打柴舞等国家级非遗项目,建成9个非遗主题展馆,成为吃、住、行、游、购、娱配套齐全的综合性度假休闲地和乡村农民增收的有效载体。甘肃省紧扣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将文化与科技深度结合,以先进技术如增强现实(AR)、XR、AI引擎等为支撑,推动博物馆展览向智能化、智慧化方向发展,打造了《乐动敦煌》《敦煌盛典》《又见敦煌》等文旅演出品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优秀文化资源的价值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对文化资源价值认识不够全面。有的地方对民族地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还没能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审视谋划思考,忽视了优秀文化资源在促进民族团结、提高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文化资源价值挖掘不够深入。有的地方对民族文化的历史价值、时代价值研究阐释重视不够,有些非遗项目实体保存完整,但其中的文化内涵却有所淡化流失。文化资源利用与价值引导结合不够紧密。一些地方在挖掘文化资源时结合新时代新要求不够,特别是对文化资源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研究阐释不够。一些文化产品存在宣扬低俗趣味、封建迷信等现象。
(二)保护传承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开发与保护不够协调。一些地区盲目开发旅游资源,导致文化生态遭受破坏,文化遗产受损。一些地方仅局限于文化遗产保护,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思考不深、投入不够。保护力量较弱。部分县(市、区)尚未建立保护工作机构,基层文化干部力量薄弱,大部分的乡镇文化干部身兼数职,工作岗位与工作技能存在错位;相关单位彼此间整合程度不高,文化资源研究成果转化利用率较低。传承动力不足。传承人普遍年龄偏大,目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平均年龄73岁,最小50岁。市县两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标准,主要由当地结合财政实际发放,标准各地不一、普遍不高。年轻人对非遗传承的兴趣热情不够强烈,部分非遗项目甚至面临“人亡艺绝”的境地。
(三)文化资源数字化、科技化赋能不足。文化资源数字化程度不高。采集数据主要以二维图像和文本资料为主,数据清晰度不足、数据不完整,缺少直观可视的三维数据资料,且全省数字文化资源呈点状零星分布,缺少统一的数字化信息数据库整合。文化资源开放共享程度不够。目前民族地区文旅部门、文化企业、科技企业间缺乏交流互动、产品对接的工作平台与工作机制,文博机构线下文化资源对文化科技企业的开放程度、创新合作还不够。科技化应用场景不丰富。多以静态方式展示,缺少3D等数字技术的支撑,激光放映、虚拟现实和高清制播等技术应用普及还不够,趣味性强、互动性高、个性化明显、沉浸交互式的文化产品供给不足。
(四)文化产业发展不够充分。文化产业发展要素支撑不足。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公路、铁路网络不优、衔接不畅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景区景点开发各自为战、分散经营,文旅、文创等产业之间没有形成合力,联动不够。文化企业普遍呈“小、弱、散”状况。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不够。文旅融合程度不深。部分旅游景区对民族文化内涵挖掘不足,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大都采用“观光+小商品+食宿”的经营模式,旅游产品缺乏特色、底蕴和灵魂,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不足。旅游产业附加值不高,对消费带动能力较弱。文创产品品质两级分化。高端文创产品如砂石画、手工苗绣等价格昂贵,低端文创产品类型单一,设计较为低端化、同质化。如以刺绣为主题的文创产品大多是背包、衣服、玩偶等,缺乏叫好又叫座的代表性文创产品。
四、意见建议
(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价值引领”文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和发挥保护利用各民族优秀文化资源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以各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研究阐释。挖掘我省各民族“四个共同”的历史资源,聚焦秦代设郡、明清改土归流、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等历史进程以及老司城、里耶秦简、潇贺古道等历史资源,联合高等院校,深入研究其中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中华文明“大一统”思想的传承发展史和国家政治制度史,创新诠释其时代价值、社会功能。讲好团结故事。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创新展陈形式,丰富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展陈藏品。宣传、文旅和民宗部门加强对博物馆、景区内讲解词导游词的审核把关,紧贴时代主旋律。
(二)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做好“保护传承”文章。加强规划支撑。在制订实施“十五五”民族工作规划、文化发展规划等全省性重大规划中,进一步明确民族地区优秀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发展思路、重点内容和政策措施。编制《湖南省民族地区文化资源旅游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推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服务提升、系统营销,全面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健全保护利用机制。出台关于做好民族地区优秀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民族工艺品牌扶持计划、民族中医药提质计划、濒危语言保护计划、传统节日振兴计划等,加强对民族地区文化保护传承的政策支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族地区优秀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探索社会化运作方式,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族地区优秀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机制。加大保护力度,建议将老司城管理处纳入省级管理单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非遗人才梯次建设,加大非遗传承人培训力度;鼓励民族地区高校加强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依托人才培养项目和柔性引才政策,挖掘和培养本土文化能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供给服务”文章。抓好文化场馆建设。建好用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和博物馆、展示馆等标志性民族文化阵地,抓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博物馆提质升级,支持建设武陵山区民族博物馆。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省级非遗体验馆,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非遗工坊、非遗专题展馆。因地制宜建设“文旅驿站”等小而美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文化微地标”。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村建立乡史馆、村史馆,收集整理基层优秀文化资源,发挥教育引导作用。打造文化艺术精品。健全民族地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体系,建立“政府扶持、社会融资、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加强高水平文学、影视、音乐、曲艺、舞蹈、剧目以及纪录片创作,形成更多标志性文化成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深度融合。对基层文化站进行评估,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加强考核激励。采用民办公助的形式支持乡镇民间文化艺术组织的发展。办好用好农家书屋,精准有效对接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订单式服务、互动式服务转型。
(四)以科技赋能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做好“守正创新”文章。构建民族地区优秀文化大数据体系。全面开展民族地区文化资源普查,综合运用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方式,大力推进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全面数字化记录工程,广泛应用高新技术手段对民族文化进行科技赋形,创新数字化展现形态和表达方式,提高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水平。搭建文化与科技对接新平台。健全文化资源的数据分享制度、数据监管手段以及数据保护机制,强化民族地区政府部门、文化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对接合作。完善协同发展制度机制,鼓励长沙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龙头园区,深化对民族地区文化企业的对口支援、定点帮扶。搭建文化科技融合的共性技术平台,推动科技企业的定向研发。丰富科技赋能应用场景。推动搭建“智慧文旅信息系统”,利用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交互体验等新业态,推动民族地区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开发数字化产品及服务,拓展文旅消费空间,加快推进新技术在民族地区文化旅游领域的融合创新运用,推动智慧旅游发展。
(五)创新驱动区域联动,做好“产业发展”文章。推动文旅融合新发展。在我省旅游“五张名片”的基础上增加以湘西州为代表的大湘西多彩民族风情旅游,形成“5+1”全域旅游大格局。丰富“节庆+旅游”“音乐+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赛事+旅游”“书画+旅游”等融合发展旅游新业态以及“微旅游”“微度假”等新兴旅游形态。健全文旅全产业链产品供给体系,重点打造一批集特色文创、演艺娱乐、地道美食、非遗展演、国风演绎、特色摄影等于一体的文旅新地标。培育综合性文化产业园区。整合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放大政府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激活社会资本参与,推动文化产业重大项目落地。探索建立集设计研发、品牌运营、科技创新、民族文化体验、传承人培养、品牌孵化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串点成链,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链集群。培育推广地理标志产品。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创建、运用、保护。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地理标志品牌合作大会”等活动;高标准举办面向海外的湖南地理标志产品推介活动,加强地理标志宣传,推动湖南省地理标志产品对接全球市场。壮大经营主体。加快实施《湖南省推进文化创业旅游产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支持民族地区培育引进枢纽型和核心型文化企业。支持电广传媒、中南传媒、湖南旅游集团、湖南演艺集团等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在民族地区发展。积极落实国家、省有关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民族地区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在各类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六)多维发力、全面宣传,做好“传播推广”文章。打造民族地区特色文化IP。充分挖掘民族地区文化蕴含的创意元素,鼓励全民创意创新、创作跨界联动,培育塑造一批民族特色鲜明的优秀原创IP,通过数字文化产业打造,如IP授权、衍生品开发、增值服务和品牌运营等,培育有影响力的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提高自身文化产业的品牌知名度。打造民族地区文化活动品牌。通过资源整合、合作创新,精心打磨一台来湘必看的民族大型剧目;以村晚、村超、村BA等活动为切入口,打造民族地区现象级出圈文化活动,培育具有标识度的民族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立宣传营销矩阵。整合区域内外媒体资源,用好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和自媒体,坚持政府做形象宣传、景区做营销宣传、全民做口碑宣传的全方位推广模式,通过推广非遗宣传片、精品旅游线路、特色美食等,制造热点话题,通过互联网与广大群众建立互动,形成联手宣传、互推共享的强大营销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