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出台《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一是每年1亿元支持直播电商等新经济新业态。直播培训补贴按原有标准上浮30%,对直播电商创业可给予最高2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新发放10万元以下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二是利用政府部门闲置房产等改造成直播共享基地。包括市区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建设,改造成为集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品牌孵化、供应链、生活配套服务于一体,硬件齐备、专业化团队支撑、人才培养孵化功能完备的直播电商共享基地。三是鼓励直播电商助推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直播+商圈”“直播+展会”“直播+批发市场”“直播+小店经济”等,引导商贸服务行业向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社交化方向发展。
来源:生活报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