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今年1-11月,全省3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5.9%,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5.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曹娴
12月11日上午,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通报:通过狠抓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组组生态环境质量数据,有力印证了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显著成绩。
水环境质量:今年1-11月,全省3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5.9%;湘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干流39个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洞庭湖总磷浓度持续下降,现在为0.059毫克/升。
空气环境质量:今年1-11月,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5.1%,较2017年提高11.1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31毫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了13毫克。
土壤环境安全:全省安全利用耕地面积、严格管控面积分别完成年度任务数131%、101.8%。
2、自然生态更加优美
洞庭湖湿地累计清退欧美黑杨32.68万亩,修复清理迹地及洲滩、岸线32.29万亩。
“四水”流域完成退耕还林还湿3.85万亩。
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9795公顷,治理尾矿库187个,55家矿山企业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
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9.9%,湿地保护率达75.77%;麋鹿、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数量大幅增加。
11个县市区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个县市区被评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6个县市区评选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3、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狠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短板,完成全省989处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670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全面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3.8%;完成100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累计完成1.3万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将建成超过34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洞庭湖区域所有乡镇、湘资沅澧干流沿线建制镇以及全国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下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完成172条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沙圭塘河、常德穿紫河等成为居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对全省工业园区210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5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专项检查;长株潭建筑施工场地全部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
4、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医疗机构监管服务100%全覆盖,收运处置消毒100%全落实;制定出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19条措施。
建成全省电力环保智慧监管平台。
发布省级“三线一单”管控措施,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源污染管理制度。
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沿江化工企业搬迁、钢铁和火电项目超低排放改造、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5、锤炼了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
通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以党建为引领,强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大力培养“严肃认真、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场顶住压力、坚定意志、锤炼作风、奋力拼搏,不辞辛劳、不讲条件、千方百计完成任务。为了排查排污口、监测关键数据,一天步行几十公里沿线摸排、爬烟囱、趟臭水沟、半夜蹲点设伏等情况屡见不鲜。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