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

浙江省《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一是力争2021年浙江全省绿色贷款新增4000亿元以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50%以上;2021-2025年,全省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2025年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较2020年翻两番。二是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正面清单,支持省级“零碳”试点单位和低碳工业园区的低碳项目。在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渠资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三是推进碳账户体系建设方面,力争到2021年末,建立碳排放重点企事业单位碳账户,到2025年末,实现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建立数字化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绿色低碳信息共享,定期归集、更新企业碳账户、绿色低碳项目库、环境信用信息等绿色信息,建立面向省、市、县三级金融机构的信息推送机制。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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