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江苏人社系统将定期发布数字技能类职业(工种)就业、职业培训和岗位需求信息,建立全省“数字工匠”培育库。二是以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一线从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数字技能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等。三是多措并举组织数字技能交流活动,每年将数字技能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纳入省级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范围,加强与发达国家在数字技能领域的交流互鉴。四是数字技能教学情况及成效作为评估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建设一批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契合当地数字产业特点的技工院校。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与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共建数字技能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发数字技能课程、教学资源,共同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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