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文: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全面深化新时代法治湖南实践 | 问策湖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标志性工程。”——这是李德文眼中的《民法典》。

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部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自2020年5月28日起,成了全民热议的的话题。

从离婚冷静期到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保护,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未成年人游戏大额充值,是建筑物抛掷物品伤人,还是见义勇为的赔偿与补偿,这些曾经难以界定法律责任的情形,现在都有了更严格或更清晰的规定。无论你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民法典》都会为你提供保障。

从2010年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战略部署,十多年来,李德文从未停止过对法治湖南建设的关注和发声。《湖南应建立法治湖南智库》《建设法治湖南应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关于我省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报告》等众多提案和大会发言,写满了他的行业“使命感”。

在他看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民法典》的实施是一个很好的契机。通过采取有力举措强化《民法典》在湖南的实施,将全面深化新时代法治湖南实践。

对话

▶力量湖南:《民法典》有哪些亮点或新的变化呢?

李德文:民法典亮点很多,我简单地谈谈其中的4个亮点。

第一个亮点是体系化,也就是法典化,这可以说是民法典最大的亮点。它用一个《民法典》来置换了9个单行法,包括我们所熟知的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等,法典化能够有效地消除、化解各单行法之间不衔接、不协调,甚至潜在冲突的可能。从体系化来说,它更加规范、更加严谨、更加权威。

第二个亮点是社会化。《民法典》是典型的“私法”,但通过社会化,它也导入了一些“公法”的调整因素,比如《民法典》规定的公序良俗适用,又比如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国家订货任务里的民事主体合同义务、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政府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中的业主配合义务,以及建筑物抛掷物品伤人中的公安调查义务等等,都体现出一些“公法”的调整方式,这也是整个“私法”的一种趋势。

第三个亮点是人格权独立成篇,这在世界民法史上是没有先例的,从立法上更加重视并保护人格权,也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里面所说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

第四个亮点是明确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写进了《民法典》。这对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农业集约经营的规模和效益、融合城乡发展,甚至对房地产市场走向等都有重大意义。

▶力量湖南:为宣传《民法典》,您在2020年开展过哪些相关工作?

李德文:去年我到省政协社法委、省人社厅、郴州市委中心学习组等党政部门上过《民法典》专题解读课。从民法典颁布至今,我先后30余次到党政机关进行《民法典》解读讲座;在政协云上的《民法典》学习群,我也担任过一周的导读委员,对《民法典》进行导读学习。

▶力量湖南:您在不断进行授课的过程中,有一些怎样的新思考?

李德文:给党政机关解读《民法典》的过程中,其实我也体会到一些难点,比如讲民法典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就是一个难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这深刻揭示了《民法典》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之间的关系。

当下,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这个方面还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行政人员潜意识中把法律当做趋利避害的实用主义工具,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执行,可能有损自己利益的就搞变通。普遍存在的情形有三种:最典型的是“不愿”,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往往法律上的规定与实际工作相比,工作怎么便利怎么办;“不会”,主要表现为很多行政机关人员的法治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知法用法的能力因此就会受到限制;“不便”,现有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中,还存在很多权责模糊、边界不清的问题。

▶力量湖南:您认为在湖南,《民法典》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

李德文: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应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民法典》的实施为契机,采取有力举措强化《民法典》在湖南的实施,全面深化新时代法治湖南实践;在全面理解《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实质内涵。为此,《民法典》在湖南贯彻落实,我认为应着重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动公正司法、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切实加强对《民法典》实施的监督等方面来推行。

这里面我特别想说说依法行政,其实《民法典》规定了大量与行政行为相关的内容,因此《民法典》不仅是平等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依据,也是作为公权力的主体的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应高度重视以下几点:学好《民法典》,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素质,特别是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提高行政执法裁量权的精准度;遵循好《民法典》,精准把握依法行政的边界,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实施好《民法典》,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动能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各领域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江苏、广东等省市已经制定了《民法典》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司法厅已经对不得通过地方立法变通的禁区予以明确,确保《民法典》作为上位法的权威。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湖南应立即补上这一块内容。

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也很重要。我们应遵照《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从“立、改、废、释”的角度,抓紧梳理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对其中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内容,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对照《民法典》的规定,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角度,健全完善与《民法典》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确保我省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与《民法典》有效衔接。结合湖南实际对《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为推动《民法典》在我省高效实施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策划丨杨天兵

统筹丨黄琪晨

文丨《文史博览·人物》记者 廖宇虹

设计 | 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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