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云才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八洞村作为全国精准扶贫首倡地,全村人均纯收入由2013年的1668元增加到2020年的18369元,增长10倍。早在2017年该村即获得“全国乡村旅游示范村”“全国文明村”等殊荣。2020年再获“全国民主法治村”“国家防灾减贫示范村”。该村通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把农民组织起来,实现跨越式发展,不断推进共同致富。
抓改革兴集体经济。一是强化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搭建村集体经济统一平台。十八洞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实行“多社合一、多元发展”,把所有的集体经济“产业源”全部纳入十八洞经济联合社的管理范围,统一监控、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并选聘公道正派的同志任经济联合社理事长,负责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具体事务。二是细化村集体经济制度管理,出台《十八洞村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村民贡献相挂钩的收益分配制度,发挥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农村基层治理的促进作用,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村民支持村级事务力度越大,村民奖励就越多、村集体服务群众、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三是优化村集体经济产业布局和谋划长远发展之策。利用一切可以充分利用的资源,全面考虑、全域布局、全程谋划,做大村集体经济“蛋糕”,提高村集体经济产业效益。与此同时,谋划村集体经济长远支柱产业发展,拓展村集体经济收益渠道。厂、宿、社等企业实行项目投资、资源整合、品牌塑造、市场营销相融互进。使这个曾经集体经济空白村,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0万元。四是村里出台了绩效管理办法,量化绩效内容,提高村民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
抓合作兴产业。根据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组建十八洞村农民农旅专业合作社、产业合作社等运作模式,不断壮大产业经济发展。
抓人才兴村。扎实推行“人才兴村”、“人才强村”举措,明确《十八洞村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暂行办法》的奖励分配范围、对象和标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用一定比例的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对村里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抓党建引领。基层“党建引领 互助五兴”治理模式不断深化。全村41个互助小组41个中心户长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学习互助兴思想,生产互助兴产业,乡风互助兴文明,邻里互助兴和谐,绿色互助兴家园”蔚然成风,全村上下一片和谐。十八洞村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按照“问题导向、务实推进”的要求,“精准扶贫”首倡地的湘西苗族自治州,三分之二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实现增收脱贫,全州50%的贫困人口依托茶叶产业脱贫致富,全州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联结的贫困人口达50.88万,带动76.8%的贫困人口脱贫。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首倡之地的首善之为启示我们,组织起来,力量百倍;谋划发展,从实际出发;制度先行,管理规范;“带”头干起来,任何困难都迎刃而解。
带领农民“干”,按市场规则有序组织起来---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众所周知,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不及世界人均的三分之一,只有美国的近九分之一;淡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美国的五分之一。资源受限、基础薄弱,但我国仍然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这是了不起的成就,然而效率不高、大而不强等问题日益凸显。人地矛盾突出,户均耕地规模仅相当于欧盟的四十分之一、美国的四百分之一。现代农业呼唤高质量、高技术、高效率、高素质人才,以促进农业经营的深刻变革。不难看出,这种变革需要“火车头”、“带头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这一总方针和根本前提为乡村振兴催生“带头人”注入了磅礴力量。大龙头带动大产业——龙头企业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产业集群——“群星”效应带动;“一村一品、”“一域一品”带动市场聚集——品牌聚焦带动,使“大农户”不落伍,“小农户”不掉队,需要市场与行政两只手——用市场规律抓合作,用组织力量激发动力,用行政作为排忧解难,以效益体现合作成效。在这一过程中“带头人”要无处不在、无处不为、无处不乐、无处不成。城乡人才自由流动、大学生回乡创业、“田教授”“土博士”“上山下乡”、“新乡贤”“泥工匠”行走乡野、培训职教“量身打造”,造就千千万万的农村农业新型人才,用“合作”描绘发展的蓝图,用同生共力激发作为的动力。合作方式根据农民自愿的原则,灵活多样。从经营管理来看,可以选择产权合作、股权合作、事权合作、户社企合作等;从经营业态来看,可产业合作、链式合作、基地合作、品牌合作等;从所有制形式来看,可混合所有制合作、集体所有制合作、民企社企国企合作等。合作聚能,演进提质,产业升级,农民增收,机制成形。
产品变货币的“惊险一跳”:把农民利益保护起来——建立风险防患机制。
农业不仅要应对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周期性风险、质量风险、技术风险、自然灾害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安全风险、全球化风险、网络风险等,更为突出的还要应对“天赋风险”。农业的自然属性,在一定程度上需要“靠天吃饭”。农产品的多寡丰歉以及质量等级既受制于人,也受制于天。既有“农家值丰年,乐事日熙熙”,亦有“才也纵横,泪也纵横”的惨痛教训。何以“千金散尽还复来”?就是要使职业农民有相对较为稳定的收入,这是维持生计、维持家庭、维护职业、维护发展的基本前提。为此,需要实行“可控性兜底”和“非可控性兜底”。前者可实行可操作的“保护价”收购,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农产品由国家实施;非国计民生的农产品由“合作经济组织”实施,可建立公开透明的“民办公助”丰歉互补调节基金、农民收益兜底保险,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的后顾之忧。对“非可控性兜底”,关键是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实施操作中“保险”不防险、“保险”仍是“险”的问题,并与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一道,让保险制度筑起农民经济安全、基本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农民只有实现“从生产产品到货币”的“惊险一跳”,才会有收入的预期,只有安全“兜底”的“防火墙”,才能催生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
推进农民共同富裕:产业融合起来——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
农业是弱质产业,世界各国农业实行不同程度的保护制度,让农民获得应有的收益。但让农民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强筋健骨”始终是农民致富的必然选择,产业融合是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改革、农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让农民分享利益空间逐步富裕起来的积极选项。农民在合作发展、利益保护的过程中融合利益分享机制,与农民合作方也应主动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分享收益,更重要的是在制度设计上,不让小农户掉队;在产业开发中,尤其不让效益高的特色产业、创新型产业掉队。建议在产加销、产文旅、产学技、产康养等产业融合上推广让农民利益分享的组织形式、合作方式、分配方式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模式。在政策上构建支持有序、“兜底”有度、帮扶有力、带动有利的政策保障机制,鼓励农民以“大国工匠”的精神重构我国农业的新优势。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