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和职务变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湘潭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辞免(按姓氏笔画为序)文亦良、邓奕、刘慧(女)、李闻(女)、杨卫国、杨欣荣(女)、陈义、易晓双(女)、罗跃国、秦曙光、黄建文、黄铁华、戚红亮(女)、彭志良、曾洪良、谢晖、谢宏志、熊媛(女)等18名同志政协湘潭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增补(按姓氏笔画为序)刘志刚、李灿(女)、肖定安、何展、张博(女)、欧爱民、周裕阳、周德光、赵延仁、柳旭、钱俊清、黄珂、章礼华、彭娟(女)、曾永卫、谭旭贵、戴军等17名同志为政协湘潭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政协湘潭市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
编辑:叶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