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和农村养老三年提升工程

近日,江苏省出台《江苏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及农村养老服务双提升工作方案》,部署实施为期三年的专项提升工程。

一是通过对江苏省涉农县(市、区)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或社会福利设施进行必要的改(扩)建,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整合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农村敬老院)资源,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保障本地区及周边2至3个乡镇特困人员供养、社会化住养服务需求,拓展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农村区域性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二是明确各设区市2020年底前完成所辖的2个(苏北地区1个)涉农县(市、区)建有1所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市域内建有2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在全市范围立标示范、探索经验。到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成3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江苏政府网)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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