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拆安”工作事关城市建设和地方发展,是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为规范我市征地拆迁安置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确保征拆安工作依法、规范、有序推进,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征拆安一体化改革”。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点题,市政协成立了“征拆安一体化改革”专题协商工作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成因
2017年以前,征拆安工作缺乏统一牵头协调部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用地单位、平台公司等安置责任主体工作没有全面落实,导致“资金、供地”等保障无法及时到位,严重阻碍安置落地。2017年7月,市政府成立征拆办,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力求实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七个统一”。但由于征拆办是临时机构,无法有效发挥协调职能,部门单位之间未形成活力,工作经费分配方案得不到各方认同,“七个统一”未能真正实现。近三年来拆迁难、安置难、项目推进难等现象依然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拆而未安”久悬未决
2012年至今,中心城区应安置人口9813人,未安置到位的有13个安置区3870人(有的长达16年之久,如青年坝有20多人到死都没有等到安置落地的消息),占应安置人口的39.4%;因安置不到位,近五年共支付过渡安置费3077万元,预计今后每年将超千万元;主城区过渡房大量存在、遍地开花,截至目前约310栋近3万平米;缺乏“安置先行”理念,导致项目落地随意,因与土规、城规对接不畅,“两张皮”现象大量存在,个别安置点规划、供地、建设存在“先天缺陷”,长期得不到落实,甚至被“中场叫停”。
(二)“安置模式”五花八门
2006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三种安置政策并沿用至今。一是门面地基安置 ,二是货币房源安置,三是集中安置。安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应是解决被征拆群众住房问题,但在政策执行中,因三种安置模式平行使用,不同安置区具体操作标准不一,群众、开发商甚至公职人员因利益推波助澜,导致“安置”异化为房地产开发,不同安置区、不同安置群众获利攀比,多建超建、徘徊等待、上调容积率等情况比比皆是,给安置落地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
(三)“部门协调”疲沓乏力
由于缺乏统一权威的牵头协调部门,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把关不严、工作走样、审批不及时、协调不到位等问题,导致资金批转、报地供地、规划报建及三通一平等安置工作变来变去、久拖不决,使安置对象对政府承诺失去信心,让一线工作人员对工作推进失去动力。
(四)“保障机制” 左支右绌
在推行连片统征、集中安置的过程中,资金保障存在一定缺口。部门联动也因为工作经费不足、分配不均,无法实现“奖惩兑现”,从而影响工作推进。征拆主体街道(社区)和征拆事务所,多头受限、经费减少,导致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二、相关建议
为了解决体制机制障碍,经益阳市编委批准,沅江拟成立“征拆安事务中心”,但截至目前,人员没到位,职能不明晰,机制不完善,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理顺体制
要配强配足征拆安事务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要建立具有统一权威高效顺畅务实的征拆安工作体系,建议:征拆安事务中心主任兼任政府办副主任;将自然资源局的征拆事务所和住保中心的征补办相关职能及人员整体划转,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健全机制
征拆安事务中心要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考核全市征拆安工作。要扎实推进相关政策落实、落实“七个统一”工作要求,制定激励奖惩机制;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要开辟“绿色通道”和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各项办事流程,做到公平透明务实高效;要强化落实街道(社区)“属地”职责,要宣讲好政策,做实做细工作,营造优化环境,确保征拆安工作在属地落地落实;平台公司要通过融资筹资自建、引进优质合作伙伴等方式,保障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质量安全。
(三)强化保障
要强化经费保障,建议将征拆安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绩效奖金、工作经费等纳入市级财政综合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不占用征拆安专项资金;街道(社区)公用经费不足部分,不能用征拆经费弥补,可通过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科学合理分配征拆经费,征拆经费提取建议维持现行标准,适度提高街道、社区征拆安工作经费比例;另外可提取3%的征拆补偿不可预见费纳入专用基金账户,用于弥补征拆安工作经费的不足及不可预见事件的费用支出(司法强拆、诉讼、突发事件处置、一线工作人员保险等)。
(四)化解存量
建议明确一名牵头市级领导,成立专门领导班子,由征拆安事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关于沅江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加快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逐步化解安置存量;切实改变分散式安置区和低品质安置房开发建设模式。丁家坝安置区建设是一件重大的民生实事工程,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启动与推进建设,将群众期盼的好事办实。
作者:沅江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