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近年来,我县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引进大型养殖龙头企业带动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畜禽养殖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初步形成了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并存的发展模式。但在畜禽养殖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养殖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环境信访投诉纠纷量激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畜禽养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养殖业主环保意识薄弱。目前,我县畜禽养殖场(户)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绝大多数为农户、群众,对生态环保制度的认识存在误区,守法意识、治污意识相对比较淡薄,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粪污治理设施简陋,无论是在一次投入还是在日常运行上资金需求较大,导致在治污投入上积极性不高,抱有侥幸心理,以至于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例如,禾亭镇某大型养猪场经营业主擅自用罐车将养殖废水随意倾倒在油茶基地用于抗旱灌溉且无防渗漏措施的山塘中,污染周边环境,并被曝光到抖音平台,造成了不良影响。

  2.养殖行业环境信访投诉量大。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2023年,我县依法处理环境信访投诉件分别为189件、222件,其中,涉及畜禽养殖行业投诉分别为86件、83件,占比45.5%、37.4%。总体上看,行业污染特征明显,信访纠纷频发高发,污染治理难度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养殖场(户)管理不善,粪污处理利用不科学、不规范,甚至随意将粪污堆放在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或未做沉淀与发酵处理,直接排入田间、鱼塘,从而影响周边环境。

  3.种养配套模式成熟度不高。由于养殖用地原因,我县大部分的养殖场建在偏僻山上,导致种养脱节或不匹配,不能很好消纳养殖粪污。例如,有的养殖场(户)配套了粪污消纳土地,但是土地面积普遍不足,养殖与种植分离成两个主体,养殖场周边无农田配套,且大部分规模养殖场(户)未签订土地消纳协议,无固定消纳土地。还有的田间配套设施不足,田间粪污贮存与施用设施建设普遍缺乏,储粪(液)池和综合利用管网不完善,客观上隔绝了粪便还田的通道。

  4.非规模化养殖环境监管难度大。据调查,我县除生猪外其他畜禽种类小规模及分散养殖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将近30%。部分小规模及分散养殖户分布于农村居住区周边,养殖产生的污染对农村居住环境影响较大,既不利于区域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又增加污染防治、防疫等方面监管难度。

  二、工作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开展宣传活动、填报规划选址意见表等契机,加大畜禽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养殖业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落实畜禽养殖场(户)的治污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面向村两委和群众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成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者。同时,适时曝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反面典型,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强源头防控。一是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根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禁养区划定方案,结合县域自然条件、重点流域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要求,科学划定种养结合重点区域,合理确定养殖畜种、规模、总量和选址等。二是完善源头减量设施。对规模养殖场,建议推广实施畜禽饮水器改造、栏舍清洗等源头节水设施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大力推行干清粪、水泡粪等节水型清粪方式,逐步淘汰全程水冲粪清粪方式,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督促养殖场完善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污染物治理设施,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从而减少环境信访投诉。三是普及实施清洁生产。鼓励养殖场科学合理、精准配制饲料,优选易消化饲料原料,减少粪污及其污染物含量,实现源头减排。同时,加强饲养管理,从优化环境调控、强化粪污产生管理等方面入手,落实清洁生产。

  3.加强过程监管。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加强污染防治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管理,要突出抓好过程防控这一重要环节。一是强化行业联动。畜牧、农业、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要联合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开展畜禽养殖场统计工作,及时将新建和关停企业情况纳入环境统计,实现动态监管。二是严格监管执法。要依法查处畜禽养殖行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加强指导,跟踪督促完善治污设施,尤其是提高规模场、专业户设施配建标准和改造提升,指导散养户配套建设相适应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落实好养殖常态化监管和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三是探索村级监管。要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积极探索记录、验收、台账等村级监管模式,建立健全长效、动态的畜禽粪污整治监管机制。

  4.加强末端利用。虽然我县在养殖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但技术模式尚未有效建立,一些关键技术(如清洁回用、土地消纳、能源化、基料化等)还不成熟。因此要因地制宜开展粪污末端治理和综合利用实用技术的探索实践,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实现环境和经济效益“双赢”。一是推动肥料化利用。要加快建设以畜禽粪污为原料的有机肥加工厂,以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配套建设区域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站,收集、贮存和堆肥处理一定范围内中小规模养殖场或散养密集区内畜禽粪便,堆肥后就地还田利用或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二是推广能源化利用。要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场将畜禽粪便通过厌氧发酵等方式转化为可利用的清洁能源(如沼气),从而实现粪污的无害化。三是推行基料化利用。要积极推行畜禽粪便蛋白化利用,鼓励养殖场利用畜禽粪便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后的残渣,养殖蚯蚓、黑水虻等生产优质动物蛋白饲料,从而提高畜禽粪污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程度。

作者:雷永康    编辑:曹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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