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宋友林、李俊达、谭亚波 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撤销宋友林、李俊达、谭亚波

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决  定


2026年7月28日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协商通过


鉴于宋友林、谭亚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李俊达涉嫌严重违法,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撤销宋友林、李俊达、谭亚波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编辑:王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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