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对道地中药材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定义,实际上就赋予了其全国性通用品牌的特征和法律地位。道地药材就是品牌,是中医药“守正”的重要表现形式;区域的特色药材基于大健康应用业态拓展,实施品牌化战略,培育形成品牌是中医药传承的“创新”。因此,道地药材与区域特色药材品牌化发展同等重要。
2014年11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首次提出培育“9个‘湘九味’标志性品牌药材”,确定了“湘九味”的品牌定位,展现了全省布局中药材品牌化与产业化的前瞻性。
湖南历时7年遴选出“湘九味”品牌药材,它是指在湖南省境内种植的优质且在全国颇具影响力的道地药材或特色药材,是湖南品牌药材的通称。它是一个实数,指湘莲、百合、玉竹、枳壳(实)、杜仲、黄精、茯苓、山银花、博落回这9个药材按一定程序遴选公示获社会认可的药材;它也是一个概数,代表湖南具有影响力的优质药材。它不专指人类临床用药材,它是基于“大健康”领域支撑湖南中药材产业而精心培育的品牌。
目前,将行政区域内丰富且优质的道地与特色中药资源培育成有市场声誉的区域品牌已是中药材生产与发展的行业共识。湖南省应继续以“湘九味”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持续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金字塔形品牌体系,以品牌赋能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药材的质量是品牌的内核,而中药材质量的源头在于种业。7月中旬,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长沙签署共建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合作协议,双方将重点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保存库、保存圃、利用研究中心,这一举措对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此基础上,湖南省还应结合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建设契机,谋划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系统科学地阐释道地药材“优质优效”的形成机制。建议探索道地药材区域品种化的可行路径,通过DUS测试将道地药材置于现代品种保护制度下,建立基因型与化学图谱质量标准,从而将道地药材这一中医药瑰宝在创新中传承好、发展好。
整理 | 政协融媒记者 唐静婷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