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民主监督意见书
区政协派驻林业局民主监督小组
区林业局:
根据岳云办发〔2020〕9号和岳云协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区政协派驻区林业局民主监督小组,由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牵头组织,民革云溪支部、致公党云溪总支及部分界别委员参加,对清溪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形成如下监督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积极落实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是成立了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建设管理领导班子,明确分管副局长具体抓;明确了清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建立了工作人员考勤考核管理制度;二是落实了日常巡查、日常执法和集中执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确保了乱砍滥伐、非法捕猎零发生。三是积极向上争资立项,成功申报了清溪省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投入30万元,对花家来3.5公里小溪游步道进行驳路修缮,还原了最初的溪流景观。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有差距。《清溪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5)》于2018年正式批复,涉及到多个部门业务范围以及街道、社区发展规划,在我们调研过程中,少数部门和群众表示对总规内容不熟悉。根据总体规划要求,要成立和完善清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开展森林公园经营管理、规划开发、监测科研等方面工作,而目前,清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仅设1个办公室,3名工作人员都不是专业人员。没有按照省林业部门文件精神,制定《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2、建设推进较缓慢。按照近期规划要求,要大力推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打造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名片,但因上级宏观政策调整及投入有限等原因,导致相关建设用地调规和道路升级改造处于停顿状态,森林公园建设推进缓慢。
3、管理服务跟进不够。没有制定森林公园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和定额标准,对公园内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等有效保护不够。公园内无景点标识标牌,无交通指引牌示,无安全警告牌示;垃圾桶仅少量摆放,且没有进行分类标识;没有新建公共卫生间,改造的公共卫生间多为农家乐内部或村民家的简易卫生间,数量少且标准不高;没有修建公园停车场。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内仅有防火值班制度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
三、建议意见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建设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林业局要增强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主体意识,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成立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对森林公园建设、旅游经营活动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重大事项实行全区统筹考虑;加大对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建设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对森林公园建设管理过程中,不符合总规要求,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加强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队伍建设,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公园建设管理队伍中来,对在岗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结合云溪实际,尽快制定《清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2、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建设推进力度。林业局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争取整合各方资源,做好结合文章,集中资金,加快清溪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协调解决森林公园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山体水体保护、基本农田产业升级、控建拆违、林水资源保护、环形道路建设、停车、供排水、公厕、安防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取得群众信任和支持,激发群众主动参与到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工作中来。
3、进一步完善基础,提升清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水平。林业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公园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和定额标准,保障公园管养经费足额到位;制定《清溪森林公园减灾防灾应急管理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对景区内野外用火、禁渔禁泳实行24小时监管,强化景区内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卫生防范措施。
请你局根据《政协民主监督意见书》,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于10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政协。
送: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正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蝶,区政府副区长周拥军 发:区林业局 |
2020年9月24日
编辑:李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