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保护渔业生态 有序开发野钓资源

  严格保护渔业生态  有序开发野钓资源

  农业界政协委员工作室

  自2021年1月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渔全面启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群策群力,精准发力,通过广泛宣传禁捕退捕工作、完善禁捕退捕工作机制、落实退捕渔民保障政策、开展禁捕退捕执法行动以及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全县禁捕退捕工作有序推进。因渔业资源的丰富,吸引了县内外广大垂钓爱好者来茶垂钓休闲,助推了我县全域旅游的发展。

  随着禁捕退捕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县退捕任务已基本完成,渔民安置保障基本到位,禁捕退捕工作由退捕攻坚战转为全面禁捕持久战,在禁捕过程中,由于执法管理力量较弱,禁捕水域水路长,河域宽,涉及乡镇比较多,目前仍存在电鱼、毒鱼以及掠夺性网鱼现象,尤其在乡村的小河、小溪尤其突出,严重地破坏了我县野钓资源。为了合理保护和开发野钓资源,建议:

  一、落实禁捕退捕工作责任。按照禁捕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制度,沿河各乡镇(街道)担负禁捕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专班、专抓领导、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禁捕工作;建立健全巡查巡河机制,加强日常巡查,设立举报电话,掌握渔情动态,及时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公安、渔政、市场监管等成员单位均要成立禁捕工作专班,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禁捕执法打击。

  二、巩固渔民转产安置成果。针对退捕渔民就业,跟踪服务到位,重点瞄准就业不稳定渔民群体、零就业退捕家庭,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有就业意愿的渔民人人就业安置,稳定就业,坚决防止因禁捕退捕致贫返贫。落实退捕渔民社保补贴,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兑现补贴政策,发放养老保险金。加强问题排查,及时化解矛盾,做好涉渔稳定工作。

  三、健全渔政执法监管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巡查执法监管机制,实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执法监管体系。通过禁捕水域智能监管系统,开展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筑牢水域防控基础。沿河乡镇(街道)和各村明确专门人员,实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非法捕捞苗头,及时处置;县禁捕办、渔政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渔政日常巡查,依法从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始终保持禁捕震慑力、威慑力和高压态势。

  四、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建立健全渔政执法巡查和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联合巡查、联合宣传、联合执法、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水上打、岸上管、源头查”的执法监管格局。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重点打击“电、毒、炸”鱼行为,持续办理一批典型案件。持续加大整治违规垂钓专项行动执法打击力度,着力打击可视钓、在水源保护区垂钓等违法垂钓行为,规范违规垂钓,确保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五、不断深化禁捕退捕宣传。利用融媒、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载体,坚持入户走访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主流渠道与网络平台相结合,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法律政策,推送公益短信,张贴横幅标语,落实举报奖励机制,扩大宣传覆盖面,做到全县居民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支持禁捕工作的浓厚氛围。

作者:周志鹏    编辑:周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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