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患病者日益增加,老年人对高质量的医养需求日益增长。进一步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更好解决众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为他们提供医疗救助设施并给予日常照料,使他们能够安度晚年,已成为当下十分迫切的需要。
一、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
近年来,我区积极发展养老事业,不断推进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目前,全区养老院有17家(包括私营养老机构),区域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6家,基层卫生医疗机构16家,民营医院11家,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400多个,已建设运营的医养结合机构1家(零陵区老龄颐养中心),滨江新城康养综合体项目正在建设之中。截止目前,我区有7家医疗机构成功创建市级老年人友善医疗机构,1家市级医疗机构创建省级老年人友善医疗机构。全区各乡镇的养老院与当地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了医养结合协议,利用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健康指导服务。经过多年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现已基本形成“整合照料”“联合运营”“支撑辐射”三种医养结合模式,并进一步提档升级。
二、我区推进医养结合的必要性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不够。按照通行的国际标准(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12%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10%)计算,我区属于人口老龄化社会。并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区56.71万常住人口,60岁以上的10.89万左右,占比为19.2%,高于国际老龄化水平。二是高龄老人数量多。我区65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为8.06万人,占全区总老年人口的74.01%。三是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四是空巢老人人数较多,有近1700人。我区老年化趋势明显,伴随而来的是老年人健康和照护问题的增多,老年人患病率高、患病种类多、患病时间长、并发症多、治疗难度高,对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的需要尤为迫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跟不上日益扩大的养老服务需求。
2.传统家庭照料能力弱化,城乡养老服务差别大。受计划生育、外出务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截止目前,我区平均家庭规模缩小为2.65人,这就意味着家庭中可以负担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的成员较少,家庭整体的照料负担增加。在农村地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面临无人照料的窘境。在城区,一些老年人不愿意和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我区为数不多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模式仍然较为传统,仅提供简单的吃住和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部分养老机构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只接收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将失能、失智老年人排斥在外,导致养老机构的覆盖人群出现结构性缺陷。个别能够提供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收费偏高。此外,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缺乏专业的管理、护理知识及技能,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
3.医养资源利用率低,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的程度不够。我区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相互独立、自成系统,综合能力强的大型医院由于自身医疗资源紧张,加之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和养老行业的低利润等因素,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常规医疗上,不愿参与养老领域。全区医疗机构中开设了老年病中心的只有2家。截止目前,我区共有卫生机构床位数2469张,其中医院床位数1207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1212张。此外医院床位使用率72.53%,乡镇卫生院床位使用率66.27%,社区卫生中心床位使用率74.39%,我区医疗资源还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尤其是民办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床位使用率不高。因此需要提高这部分医疗资源的使用率,让许多真正需要住院的老年人住得进去,为更多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探索发展我区医养结合模式的对策建议
1.深化认识,加强扶持力度。将医养结合工作摆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认识,推动医养结合发展。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落实省市相关补助标准。二是加大政策优惠和税费优惠力度,并给予一定房屋和土地优惠,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三是加快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老年医疗保险制度,将医养结合结构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积极为养老机构申请设立医疗机构和申请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提供便捷服务,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四是加大对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进一步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临终关怀医院、护理院等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等审批手续。五是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更加完备的医疗服务体制,拓宽医疗服务领域,促成“养老”和“医疗”相结合,形成以基础医疗保险为主、其他医疗保障为辅、多结构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并根据相应机构的运行状况加以必要的财政补贴。
2.加强衔接,理顺管理体制。涉及医养结合的卫健、医保、民政等相关部门,要互相沟通信息有无,通力配合,协同推进,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制定和完善统一具体的机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从业人员上岗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除此之外,还要健全政府管理体制,精简政府职能,坚决抵制办事拖拉、投机取巧的行政行为。同时,建立相对集中、统一和独立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支付机构,整合各职能部门的相应资金,形成统一的支付体系,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给予资金的整体扶持。
3.强化合作,促进资源融合。一是加强民政、卫健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指派专家定期到养老机构巡诊。二是鼓励我区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房,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康复业务,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引导如小型医院或专科医院等闲置医疗资源部分或整体转型成医养结合机构或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促进医疗与养老的融合发展,尤其是抓住中医院新院建设契机,推动中医院养老中心建设,建成集养老公寓、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康复中心于一体的医养结合综合服务机构。三是充分利用基层卫生资源,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康复病区,让患有慢性病的老人离开医院也可以得到康复锻炼,避免医院有限床位被长期占用。四是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支持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通过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和保障。五是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
4.多措并举,培养医养人才。一是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对全科医生、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健康管理、养老护理等医养结合人才的培养。二是提高社会对医护人员的职业认同,纠正认识误区和偏差,让社会真正的理解医养工作者的工作价值,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鼓励护理专业的在校学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实习,并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三是逐步完善人事与职称政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应纳入卫健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四是提高医养结合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建立起一整套医养结合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5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相应数额的一次性补贴。
5.加快建设,完善康养设施。一是加强机构医疗设施建设,优化机构医疗服务环境,完善所必需的医疗设备与医疗设施,按照相关政策所规定的基础设备要求、床位数、科室设置等要求执行。二是加强老年人文娱活动,提供温馨的娱乐活动空间及相关设施。完善医养结合机构设施建设,营造温馨养老环境,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养老的发展。三是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按需购买针对老年人的康复设备,满足日益增多的社会群体对疾病康复的需要。
编辑:谭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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